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和妻子离婚六年了,婚前欠点外债,在民政局离的,协议书写的孩子抚养费不用她拿,债务归她偿还,到现在她也不还,那家总从我要,我该怎办?
20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因此,即使您和您的妻子已经协议约定由妻子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仍然存在,您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您可以尝试与您的妻子进行沟通,了解其是否愿意承担债务。如果您的妻子不愿意或者无法承担债务,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最后,建议您尽快收集证据证明债务的存在,并且保留好相关文件,以便在诉讼中提供支持。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