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铲车司机,2008年在矿山上开车压死一名工人,事后老板跟死者家属私了赔偿了20万元,同时老板跟我私了,让我出8万,签协议,内容大致如下,先付一万,剩下的由工资扣除。后来因为工资问题,我提出辞职,老板同意,并让我给他还剩余的钱,我回家跟亲戚朋友借了四万多,加上扣除工资的钱,还下欠老板一万二,于是我给他打了一个一万二千元的欠条,我说剩下的这钱,等我有了在给你,事情过去八年了,老板打电话跟我要钱,说抛了扣除我的俩万工资,还有五万多,我说给你还了六万多了,还哪有那么多呢?老板说我没还,要起诉我,请问,打这官司对我有利吗?是不是还的给人家在还一次钱呢?
2020-04-01 09:40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建议聘请律师,依法维护权益,您可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为您安排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