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5号拿的结婚证,有一个小孩,女孩子,2岁1个月。未上户口,没有共同财产,感情破裂。我们是是不同省的人,现在想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和孩子生活费
16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您与配偶因感情不和而决定离婚,并且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同时涉及子女抚养和经济补偿等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您需要了解我国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规定。例如,法院一般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可能会基于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来判决抚养权归属。 准备充分的证据。为了提高离婚案件的胜诉率,建议您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出生证明、户籍信息、医疗记录等,以证明自己对孩子的抚养能力、教育能力和经济状况等方面的优势。 提出合理的诉求。在提出离婚请求的同时,可以向法院提出具体的要求,如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探视权等。同时,也可以就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协议。 调解或诉讼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处理,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调解或者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避免长时间的诉讼拖延。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您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