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四川的,我是山东的,现在在外地江苏苏州打工,因感情破裂,我向他提出离婚,他不愿意和离,请问我可以在苏州这边法院起诉离婚吗?
6天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你与对方已经协议离婚或者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并且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你们可以共同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双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至于你提到的问题中提到的“他不愿意和离”,这可能是因为他在某些方面存在争议或不愿意签署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保护自己免受不公正待遇。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沟通解决双方之间的分歧,以求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