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山东省泰安市。我想咨询一下,04年的时候经村委协商我家用承包地个另一户交换了3亩地,交换至今我家在领取换了的地的小麦补贴,交换的时候是村委给协商解决的,土地承包合同上填上了换的3块地,土地承包经营正本上也有我们县和镇卡的章,都有变更手续,现在我我村委在办理一个土地股权证,现在新的股权证上没有交换的这3亩地,村委想要回去怎么办呢,很感谢
2024-10-21 11:5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请您确认您与对方是否签订了书面协议,并且该协议中明确了交换土地的具体情况。 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您已经完成了土地交换并获得了相应的补偿,那么您可以向村委提出要求将其纳入到新的人股方案中。 如果双方无法就此事达成一致,建议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最好能够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