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我弟去给A同学无偿帮忙盖房子,中午出去买饭,我弟开了B另一同学电轿车,一车胎没气走路失灵,油门当刹车,误撞一人致颈椎骨折,我弟和我妈去医院伺候伤者半月,医生让出院伤者家属赖着不出院,期间医药费伙食费七八万都是我们拿的,之后伤者不依不挠,非说伺候四天,再向我们索要十万,我们普通家庭,我爸腿上血栓已经花费将近二十万,实在山穷水尽,我弟不能正式工作,真心负担不起,伤者早就已经治好正式工作,凭什么还要给他十万多?请问这次事故,我弟同学AB有责任吗?可以上诉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费吗?
14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事故是由多人共同造成的,则可以要求各方共同承担责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你弟弟作为无偿帮工,并没有过错,因此在事故中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至于伤者的索赔请求,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事故发生的原因。如果是由于其他人的过失导致的,那么他们应当对受害者的损失负责。 事故的责任比例。如果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在其他人身上,那么他们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 受害人是否有过错。如果受害人也有过错,那么他们的赔偿请求可能会减少。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弟弟没有过错,而事故是因他人过失引起的,你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赔偿问题,例如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同时,你也应该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弟弟并没有过错,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