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半年前离婚诉讼案中,男方声称不要小孩,所以孩子判给我了。男方要求探视,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给探视,后来男方说暂不支付抚养费,断了两个月的抚养费后又开始给抚养费了。然后要求看宝宝上个星期给看过一次,之后男方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宝宝刚刚满两岁,这种情况抚养权变更过去的希望大吗??
28天前关于抚养权变更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分析。在您提到的情况下,男方曾经提出过暂时停止支付抚养费,并且有断断续续地支付抚养费的行为。此外,他还曾要求查看宝宝,但是最近才被允许进行一次短暂的探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能够证明他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承担抚养费用,同时也能保证孩子的安全和健康,那么他可能会成功申请抚养权变更。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一定可以成功,还需要考虑很多其他因素,如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感情状况等。 因此,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具体情况并做出最佳决策。同时,也需要注意遵守法律规定,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