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问下,由于我们只是同居关系,没有结婚已分手 现有女儿一个,女儿户口上在我这边,现在想把女儿户口迁移到女方那边,现在女方的迁移证已办好,那我这边需要那些证明才可以把女儿户口迁移过去
2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和前妻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并且您与前妻的女儿存在亲子关系,您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当地公安局户政科申请将孩子的户口迁移至您的名下。具体来说,你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前妻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出生证明复印件; 你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你与孩子的关系证明,比如收养证明等; 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则还需要提供法院的判决书。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直接前往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同时,为了保护孩子的利益,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尽可能地保持沟通,以便双方都能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