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半年前 孩子判给我了。男方要求探视,宝宝因为各种原因(生病、旅游)一直没给探视,后来男方说暂不支付抚养费,断了两个月的抚养费后又开始给抚养费了。然后要求看宝宝上个星期给看过一次,之后男方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能变更过去吗?
28天前尊敬的客户,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一方未履行其抚养义务,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抚养关系。然而,这种请求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您应该提供证据证明男方未按期履行抚养义务的事实,并且这些事实足以导致抚养权的变更。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生病、旅行等客观情况导致无法按时看望孩子的证据。 其次,关于男方要求查看孩子的情况,您可以向法官提出申请,说明男方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了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成长,因此要求法院允许男方查看孩子是合理的。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以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诉讼成本。同时,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或损失。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请及时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