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借给别人十万元钱,到期了催讨无数次,说没钱。借条是两人签字的,签字时夫妻两人已经离婚了。有一套价值一百万的房子刚拿到钥匙,房产证没做。我上诉的话法院能查封他们的房子吗?还有可以向其中一人要求还钱吗?
13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是否有效,以及借款是否已实际发生,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对借款事实表示同意,并且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则该借款合同即为有效。 关于您提到的房产,由于房产证尚未办理过户至借款人名下,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属于借款人所有的情况下,无法直接查封房产。但是,如果您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借款人,或者有其他合法有效的理由,如婚姻状况等,可能有机会申请法院查封房产。 至于向其中一方要求还款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只有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才有权利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在您的情况下,因为借款人和配偶都已经离婚,所以仅凭他们之间签署的借条并不足以支持要求对方偿还债务的主张。建议您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同时也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