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11月2日进这个公司的,培訓3天按50元/天算,上班没底薪,天天加班也没加班费,有事请假按50元/天、前两天又通知假日按100-200元/天扣,之前规定8:50-12:00,14:00-18:00(上班时间),可3天过后每天上班时间就更改为8:50-12:30,13:30-18:30或19:00下班而且都没加班费,并且公司没给我們买五险,所以我按公司规定提前15天递交辞职报告,1月9日递交了辞职报告,我要连续上班到24日才可离开,可10日发薪水表本该发给我11月的3天的培训费(150元)就把我扣了不给,这合理吗?
2017-01-10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