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我交物业费,给了物业的发票,600元,租户不退押金
2024-08-29 18:30您好!首先,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租赁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和押金退还条件。在本案例中,如果租房者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返还押金,那么房东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关于物业费的问题,物业公司向您开具的发票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这是由您作为房屋承租人所应缴纳的一部分费用。因此,如果您已经支付了该笔费用,并且有相关票据证明,那么您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或出租方将剩余部分的押金退还给您。 建议您与房东或物业公司沟通解决这一问题,协商解决办法并保留相关的证据以备后续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您注意保存好所有相关凭证和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