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爸爸经人介绍到南通的一家劳务公司出国,交了15200元费用给公司,签了合同出国,公司签的证还是旅游证,要上飞机了才知道是旅游证,可是我爸爸手上的合同被他们收了,只有打钱的凭条,他们一起的6个人就这样出国了,可是到了国外却没有人安排工作,在国外呆了几天,他们一起又回来了国内,现在我爸爸跟他要所出的费用,他们却说不给,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解决了,所以我想问问律师,可以通过法律来告他吗
2024-08-29 19:45关于您父亲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在本案例中,由于被告未能提供符合标准的工作岗位和条件,导致您的父亲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文件、电子邮件、短信等信息,并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沟通协商。尝试与被告进行直接对话或通过中介调解,以求达成和解协议。 提起诉讼。若经过多次协商未果,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记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是独特的,因此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以便制定最合适的策略。同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是非常重要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规和相关合同条款。希望上述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