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办了一个厂,出资人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几年后两人要离婚,那这厂的财产怎
24天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通过自己的名字设立了一个企业,并且该企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了收入,那么这部分收入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一般情况下,对于经营所得的利润,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进行分割。 离婚前后的变化。包括企业的价值、资产的变化等。 个人贡献。根据对方对企业的投入程度、工作时间等因素进行判断。 对方的生活需要。包括子女抚养费、生活费用等。 共同利益。如家庭支出等。 请注意,具体到每个案例中,上述原则可能有所不同,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和法律规定来决定。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