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退还工程押金起诉书
2019-07-16 21:18原告:xxxx,法定代表人:xxxx 住所: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xxxx号 ,组织机构代码:xxxxx 被告:xxxx ,法定代表人:xxxx,住所: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宇路xx号xx座xxx室,电话:0531-xxxx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质量保证金37020元及截止到 年 月日逾期利息 元,(计算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3702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计算至实际退款之日止)。 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于2011年6月10日原告xxxx和被告xxxx及xxxxx三方签订《并网协议书》。于2011年10月17日原告xxxx和被告xxxx及济南xxxx有限公司三方签订《xxxx协议书》。于2012年1月8日原告xxxx和被告xxxx 及山东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方签订《xxx协议书》。 上述三份《xxx协议书》签订后,原告按协议履行并按约定向被告缴纳质量保证金合计为3702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收到质量保证金的3张收据,质保期满后,原告一直要求被告退还质量保证金,但是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质量保证金。 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x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