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欧打,我头部被击伤,嘴唇深度创伤,为了制止此人对我身体继续伤害,我用砖头还击,这样可算正当防卫吗?我报警后,那人说我砖头击中了他,也要求住院,请问我和那人医疗费用由谁负责合理? 我现已住院治疗,案发受伤后从派出所出来,我伤口未作处理,按警方要求去公安局法医作了伤情检验取证,法医当吋说我伤很重,并用尺量了伤口大小。拍下的照片,要我回去立即住院缝合治疗,报告未能本人带回派出所,法医说由派出的去人取回作为保留证据,所以我暂不知伤情定为几级。只有请了律师在法院起诉立案,由律师调查核实才能知道,请问律师我这案可以用故意伤害罪起诉被告吗?
8天前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暴力时没有明显意图伤害对方,而是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 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来确定责任方。如果您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对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故意伤害,则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建议您尽快与律师进行详细沟通,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