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好几家,可以单独立案吗

2019-07-02 10:1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达到立案标准就可以。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发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一般、重大、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2019-07-02 10:15:3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630今日律师解答 50586

相关推荐
浦发信用卡逾期多久会打电话给联系人 1回答
伤残鉴定标准,对方是个脑瘫患者,伤残鉴定会偏向他吗? 1回答
澳门劳工事务局处理拖欠工资 1回答
失踪人口报案后由什么部门复责 1回答
工伤去医院,医生没询问,自己用医保,公司不给报销,这怎么办 1回答
伪造收据是否构成诈骗 1回答
夫妻一方意外死亡孩子的赔偿费该友谁管理支配 1回答
买方签合同写一方名字配偶必须在场么? 1回答
西安碑林法院判决前交罚金会不会轻判 1回答
你好 我想问一下公司因经营问题要清算注销,然后提出辞退员工,我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一个月,现孕期近7个月,对于我这种情况,公司提出予以辞退那应该给予我什么样的合理经济补偿呢?? 1回答
水管老化漏水谁的责任 1回答
由于两人分居阶段,离婚是早晚的,但是女儿中考后想去一所学校,学费跟生活费比较高,想每人承担一半就让孩子去上学,该写份什么协议呢?因为他很不靠谱,怕中途不拿钱 1回答
有法律或其他法规规定,迎街面住房的范围么? 1回答
我和朋友与对方签订合同我一人可以起诉吗 1回答
退休上班被辞退没签合同可有赔尝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