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就共同开发一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达成並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协议约定甲方负责投资的全部资金,乙方负责拿下项目,完成与项目方签订合作的正式协议並经区政府备案审批,取得项目开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可乙方前后历时一年多未能拿下项目,整个工作毫无进展,于是,甲方于今年3月中旬用书面通过甲方的下属公司(甲方下属公司为乙方的合作伙伴,也是该合作协议的甲方法人指定代表与乙方签约者)向乙方转:乙方必须在今年3月31日前完成与项目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並经区政府备案审批,否则放弃该项目,撤出项目运作团队。请问甲方通过其下属公司向乙方转达甲方意願属不属于已正式通知乙方了? 另,乙方接此通知后,表示不愿意接受甲方意见
2021-07-19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