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有一套住房,十几年前两万元卖出,当时应该是写了收据没有合同,当时要过户给买房的人,但是那边不过户,嫌麻烦,买房的人住了几年之后又二次转卖,卖了28万元,现在房产证不在我们手里,但是名字还是我们的,面对这种情况,如果我们想把房子收回来的话应该怎么办,走法律程序的话应该赔偿多少。
回答数:623
依据物权法房子还是你的。你可以退还钱给他再要回房子。但是实践中法院可能也会依据你们签订的购房合同来确认房子归对方,让你履行过户义务。 不好说,裁量权在法官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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