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房没写女方名字,离婚后法院叛决由女方单独居位使用,男方拿房产证去抵押贷款合法吗?
16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否登记为一方所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且未明确约定归属的情况下,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后法院判决该房屋归女方单独居住使用,并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或承担其他经济责任,那么男方以房产证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是不合法的。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包括将共有财产用于抵押等行为。 此外,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