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订婚了,男方给了女方两万的彩礼, 同居两个月,女方怀过孕(不是第一次),就是以前没跟男方在一起的时候也怀过, 女方经常对男的说达不到她的要求,男方自己也觉得两个人性格不合适, 提出分手,女方是否该退还礼金?
2024-09-28 08: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没有发生性关系,且没有共同生活,那么彩礼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是否应该退还彩礼,取决于她与男方之间的具体约定。 一般来说,双方在订婚时通常会签订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明确界定彩礼的归属和使用方式。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约定彩礼的具体用途。双方是否有就彩礼的具体用途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彩礼金额的大小。彩礼金额是否超出当地普遍标准,或者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双方感情状况。双方的感情基础、相处时间长短等因素。 其他相关证据。如双方的通信记录、共同生活的证据等。 基于上述考虑,建议您详细查阅双方之前的约定,同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帮助判断是否需要返还彩礼。如果无法自行解决争议,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由专业人士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