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下我的舅舅老婆走了,丢下孩子和我舅舅离家了,我舅舅和他的孩子上户口时承认是他们夫妻领养的孩子,现在孩子11岁,我舅舅能向我舅妈要孩子的扶养费吗?他们没有结婚证
2024-09-28 09:58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的提问。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孩子出生后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抚养并承担教育、医疗等费用,那么这些费用可以作为抚养费的一部分。因此,如果您舅舅和他的孩子上户口时承认他们是夫妻领养的孩子,并且已经支付过相关的抚养费用,那么他们有权要求您舅舅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避免对一方造成不公平的影响。在实际操作中,您可以与您的舅舅和舅妈进行协商,以确定合理的抚养费用数额,并尽可能地保护双方的利益。 此外,建议您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