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起诉我离婚,我名下有一台出租车,是父母赠与我的,结婚后更我名下,在分居期间我把出租车又更回父母名下,我想问问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法院会怎判
2024-09-28 09:2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然而,在婚姻关系结束时,如果一方将个人财产以双方名义转移给另一方,则可能被视为赠与行为,并且该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您的情况下,您和您的配偶都对出租车享有所有权。因此,即使您已经将车辆更改为父母的名下,也仍然可以认为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法律规定,婚前或婚后所得的财产,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否则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债务的分配。对于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一般应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处理。 对于个人财产的处理。如上述所述,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将个人财产以双方名义转移给他人的,应视为赠与行为,其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处理这一复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