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是独立户口,离婚的时候独立的,2003年出生,户口在新政镇河西村5组,村里拆迁小孩有赔偿吗,去找书记的时候说晚点给我回电话,我后来就去找了妇女办,后来书记见了我,说帮我争取套无房户看得行不,说过几天回我,后来说我去找了妇女办,叫妇女办回我,后面我打妇女办电话,说未成年孩子应该跟母亲走,不享受村里拆迁待遇。
2024-09-22 00:12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包括不满18周岁的公民)在父母离婚时可以随母生活,因此您女儿可能需要与母亲一起申请无房户资格。如果书记拒绝为您的女儿争取无房户资格,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有权获得该资格。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法院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