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想租一个房子,交了一千块押金以后,因为意见商量达不成一致,之后就说不租了,那个房东退回来了500元,说本来定金就不该退,剩下的钱不准备还给我了,想咨询一下这种没有提前告知我这是定金,如果不租房子了不能退给我,直到不租房子了才这样说的情况合理吗?谢谢,麻烦尽快回复
1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对于押金的约定应当明确,并且应当在租赁开始前或者租赁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收取。如果房东要求在租赁期间退还押金,应当事先征得您的同意,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有权这样做。 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的押金,并且房东应该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来执行这一请求。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不合理或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