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老公是1998年结婚的,但是他不是本地人,所以没有户口,用的别人的户口登记。现在我想和我老公重新补办结婚,登记处说我要先和另一个人解除婚姻关系。然后我和另一个去法院协议离婚,法院说要我们找个律师上诉,我不明白,两方都同意离婚,为什么还要上法庭?
26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和您的丈夫已经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且双方都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那么您们可以自行办理离婚手续。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提供一份由律师代理的离婚申请文件,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来完成离婚。 通常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不同意离婚或者拒绝签署离婚协议,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聘请一位律师代表您参加庭审。然而,即使您与您的丈夫不愿意签署离婚协议,也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分歧,例如进行调解或协商。 总之,在处理类似情况时,请确保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