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协议离婚,孩子给女方,我每月给抚养费1500元,前面住的房子是他爸妈留给她的,我没房,有工作,他没工作,有肌张力障碍,有时候控制不住自己情绪。对孩子不好去年买辆车,给我,十二万,她借我五万元,我给他还了两万元,现在离婚三个月了,抚养费四千五,我没有给,她老是找我事,到我单位闹,我想要回孩子抚养权,能行不,详细了解一下。谢谢
4天前首先,您需要考虑的是孩子的最佳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在离婚后,如果孩子由一方抚养,则另一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 关于车辆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因此,该车应视为您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双方共有财产,无需支付抚养费。 关于借款问题,如果该借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并且用于共同生活或为共同债务,那么您有权要求偿还。但是,如果该借款是单方面的借款,或者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那么您无权要求偿还。 最后,如果您认为抚养权应该归您所有,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在起诉时,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如孩子的意见、证人证言等。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