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结婚6年,孩子4岁半,双方感情不和,当事人想离婚,两人都想要孩子抚养权,2人在北京都有暂住证,请律师代理诉讼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
4天前尊敬的委托人,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关于您的婚姻纠纷,我们非常重视,并将竭尽全力为您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存在争议,法院通常会优先考虑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作出判决。在您的情况下,考虑到您已经结婚6年,且孩子年龄尚小,需要父母共同照顾,因此孩子抚养权应该倾向于与您共同生活的一方。 然而,为了维护孩子的最佳利益,我们建议您尽可能地收集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例如,可以提供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一些照片或视频,展示您对孩子教育方面的努力和贡献;或者证明您有能力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的家庭环境,比如工作稳定性、经济条件等。 此外,您可以寻求专业的心理评估,证明自己具备足够的能力照顾孩子,以及是否有能力帮助孩子适应新的生活环境。 最后,我们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便尽早解决问题。我们可以协助您进行起诉程序,包括撰写诉状、准备证据材料等,以期早日达成协议。 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您的名字]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