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濮阳高速所经村庄的房屋赔偿标准
2025-03-26 18:01一、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按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十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乘以该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费。根据当地市场价格确定。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其他费用。包括搬迁费、过渡期内的生活补助费等。搬迁费按实际损失计算;生活补助费按每月人均五百元的标准发放,发给六个月。 (六)特别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征地时应当积极支持配合,不得阻挠或干扰征地工作。因征地发生的纠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关于卫辉濮阳高速公路拆迁补偿的具体规定,具体执行情况请参考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