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和他同学不小心互撞到一起,都没有伤,那个孩子妈妈把他带医院检查一遍,什么问题也没有,花了950元检查费,要我家孩子承担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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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孩子没有受伤,且医院的检查费用为950元,并且您认为这个费用是合理的,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这部分费用。但是,如果您认为这个费用过高或者不合理,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减少医疗费用或要求对方赔偿。此外,如果您认为孩子的伤害程度需要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建议及时联系医生并了解相关情况,以便做出正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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