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只在老家摆了酒席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了,没有办结婚证。现在他骗我要做生意,把我手上的那十二万元聘金拿去赌博了。现在他提出要和我离婚,要是我和他分开了,我可不可以报案,报他骗婚,糟蹋妇女,让他赔偿我的青春损失费,让他赔偿我的名誉费呢!(前提是:我有约他一起去办结婚证,可他一直不办。他这是不是在骗婚呢)
2025-03-10 13:24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合法婚姻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且必须经过登记手续才能正式确立。因此,您与您的丈夫是否构成夫妻关系,以及您是否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都取决于你们之间的婚姻状态。 关于您提到的聘金被骗的问题,如果您已经通过协议或口头约定的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将聘金用于投资或其他用途,并且该投资未能成功导致聘金无法返还给您,则可能不属于诈骗行为。但是,如果您的丈夫并没有得到您的同意而擅自使用这笔钱进行赌博或其他非法活动,那么这可能是诈骗行为,您可以向警方报警并要求追回被骗资金。 至于您提到的青春损失费和名誉损失费,这些费用通常被视为精神损害赔偿的一种形式,而不是法律规定的直接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考虑的是如何证明您的损失确实是由于被告的行为引起的,以及这种损失对您的生活产生了什么实际影响。此外,您还需要确保您的请求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并且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冷静、理性和专业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寻求法律援助和专业意见也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