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沙河市十里亭一位村民,公婆在世时他们的土地由我们种管二老吃,现在他们不在世了,我大伯哥问我们要他父母亲的地,他说这是父母亲的遗产,他的户口是城镇户口,他本人也没有地,请问这事怎么处理。
2025-06-01 10:0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因此,如果您的父母去世后,您作为子女有权继承其财产,并不需要通过他人同意。关于您的大伯哥是否具有继承权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其户籍和实际占有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及时与当地村委会或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寻求帮助和解决办法。同时,也建议您了解当地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和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