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盐源树河镇的一个生猪养殖户,17年2月2日我与眉山市恒峰美丽养殖设备厂,签订了一份价值70020元的母猪产床及保育……合同,并按同合规定预付百分之五十货款,但约定时间到了我们再三催促,恒峰美丽厂以各种理由塘塞没发货,合同到期后3月2日恒峰美丽主动要求退还我的货款及5000元违约金,我们也同意,却一直不把钱转过来一会说会计不在,一会说经理没签字,一会说帐上没钱,甚至打电话都不接,今天他们一个厂长打电话过来,又说只退本金,不退违约金,还说要告我侵犯他的隐私,因为和他们的很多通话我都做了录音,请问我该怎样维权?
2024-09-01 17:53您的情况涉及合同纠纷。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眉山市恒峰美丽养殖设备厂签订了合同,但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收到货物。此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存证据。保留所有与对方沟通的通话记录、邮件等文件,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帮助,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追偿损失。如果您因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而遭受经济损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谨慎行事,避免激化矛盾,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您在遇到问题时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