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有个房屋纠纷问题,1988年我父亲找了一块空地盖房子,房子盖好后还剩二小片空地,我二叔从老家来我父亲就让一小片空地给我二叔盖房子,我二叔并在市场做生意并认识了杀猪的老杨,老杨知道我父亲那还有一片空地就问我二叔,能不能问你大哥借那块地给我盖两间瓦房,我二叔问我父亲,我父亲说盖房子可以,但以后你走了房子不能卖,土地是我的,老杨同意了,后来老杨回了老家,,我二叔就直接住进去,我父亲现在想拿回那两间房的土地,我二叔就不同意了,并且还去司法所说土地是他的,我父亲只好打电话给老杨,老杨也给我父亲写了个证明,证明了当时的情况也按了手印给我父亲,父亲把证明拿去了司法所,不知道能还能拿回土
2024-07-22 01:56你好!关于你的房屋纠纷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的父亲在1988年已经将那两间房的土地归为己有,那么除非有证据表明你父亲违反了任何法律法规或合同条款,否则你没有权利要求收回该土地。此外,即使你父亲在当时与他人签订了相关协议,这也并不意味着他失去了对该土地的所有权。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和你的家人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如寻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请务必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和往来函件,并及时收集和保存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信息,以便将来可能需要时使用。希望上述信息对你有所帮助,祝你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