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在深圳买了一个手机,分期付款,然后在付款期间我把剩余的全给了,时隔一年多的时间卖方用重庆的手机号发给我说我违约要求付违约金(不知道是不是卖方只是话那头自称是卖方),我当时以为是诈骗没当回事。到2016年12月20一个陌生的手机号发短信告知我要付违约金4800多,不给他会在12月22号告我,以诈骗罪告我,我不知道怎么办,他能告我吗?
2024-07-22 02:56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确认对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并保留好证据。 如果确实存在违约行为,您可以与卖方进行协商解决,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证明您的权利主张。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果遇到困难,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