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5日下午2点,湖南长沙名匠进行装修考察,没有当场签订合同和缴费,离开装修公司回家!2017年10月15晚上21点54分,在名匠设计师李曙东电话中口头约定支付宝转账3800设计费给销售人员郑利,当时没有重新签订一份有效合同,2017年10月16日在没有对合同里的约束条款和注意事项进行任何讲解情况下,直接拿前一天,只是我个人签字,无效的合同进行涂改拍照发给我。合同金额也不是双方约定的3800元金额,而是4800元!在名匠还没提供任何设计和量房服务的情况下,要求进行退款和解除合同!名匠销售人员郑丽一直以店长不在,还有退款流程要走,一直没有给出明确是否退款答复!
2017-10-25 02:22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由于涉及标的或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