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咨询详情 你好,我是一个普通的退休女人,今年52岁,我和我的老公于2010年结婚,到现在,已经过来10年多了,长久一来,我们经常应为我的女儿和我的妈妈以及家务琐事闹意见,我们是二婚,现在已经闹到要离婚的境地。我们现在的住房,是买的二手楼房,贷款是30年,目前,房本抵押在银行,名字还是原房主的。这是我们婚姻存续期间的事,他现在极力的要把这房子,过户给他的儿子,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们离婚,他要是已经悄悄的办理了过户,这房里法院会怎么判,我是否还能得到房产吗?
2024-12-06 19:33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而导致离婚,通常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然而,如果您的丈夫已经在没有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过户至其子名下,则可能被视为违反法律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起诉讼请求。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并要求对方返还房屋。 申请调解。如果您和丈夫能够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也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请求仲裁机构裁决。如果您认为无法通过以上方式解决争议,可以考虑寻求仲裁机构的帮助,由仲裁员作出裁决。 最终,如何处理这一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