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完孩子后一个月,办理的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办理日期比结婚证早,我交生育险交了3年左右,生育津贴可以给报吗?社保中心说不符合国家规定,小孩的户口都办下来了,为什么我的生育保险就是不报,请问我还需要什么材料或者手续呢?
2024-12-06 20: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生下孩子后一个月内办理的结婚证,并且您的生育津贴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因此,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申请生育津贴。 关于生育保险报销的问题,一般来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出生证明或婴儿死亡证明; 婴儿出生时的相关医疗费用发票;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与分娩相关的医院住院记录单。 劳动合同及工资条等证明您是单位职工的身份证明。 如果您已经提供了上述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符合要求,那么您应该可以获得生育保险的报销。但是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