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分家后,父亲坚决的跟了小儿子,分家协议上说,父亲母亲活着不养死了不葬,后来大儿子家的儿子,结两次婚都被父亲和小儿子媳妇间接拆散了,现在父亲得了癌症,父亲的姐妹,又来找大儿子说,让大儿子去陪护,从道德的角度出发,大儿子带着自己的儿子去看了父亲,从法律的角度看,应该去吗?
2025-05-19 00:15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扶养义务,如果大儿子没有履行好这一义务,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案中,父亲去世后,他的妹妹希望大儿子能够照顾父亲,这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然而,在实践中,是否应当由大儿子带去看望父亲,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大儿子是否有能力照顾父亲,以及他是否有足够的意愿和时间来陪伴父亲。 父亲的病情如何,是否需要专业的医疗护理。 是否存在其他亲属愿意或者有能力照顾父亲,并且他们之间是否存在纠纷等特殊情况。 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采取积极的态度,尽量寻求调解或协商解决的方式,以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矛盾。同时,也要尊重父亲的遗愿,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