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被国企的用工单位辞退,没有劳务合同,还有我隐约知道我可能是劳务派遣的。我想问问您我可以劳动仲裁吗?能申请赔偿吗?赔偿标准是多少
回答数:857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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