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跟老公买房然后首付款30万是走的婆婆的银行卡,但是这30万是之前老公挣的钱存婆婆那的,最关键是婆婆跟公公离婚了并且再婚,老公是判给公公,姑姐是判给婆婆,房产证的名字是写的我跟老公的,还款是用我们现在住的房子的房租还,现在住的房子也是在婆婆名下,但是当初公婆离婚的时候写好协议说房子给老公,请问如果离婚我跟老公房子怎么分
2025-03-16 08:2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您与配偶之间的房屋所有权和债务分割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以下几点。 房屋产权归属。根据您的描述,房产证上显示为“你和丈夫”的名字,这意味着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当初协议中提到房子归于丈夫,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按照协议处理。 债务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应当视为共同债务。因此,在此情况下,无论是首付款还是后续的房贷还款都应由你们两人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也对上述规定进行了进一步说明。 综上所述,对于您提出的离婚后房屋和债务分割问题,建议首先明确房产的产权归属,确认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并且评估债务的性质和金额。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制定详细的解决方案并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