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结婚十年,在家带了7,8年小孩,夫妻感情不合,有两个小孩,2013年和公婆买了一套房子,房子4个人名字,4个人每人百分之二十五,我想两个小孩都给男方,房子我还有份吗?如果没份怎么样才可以把我这份给小孩?如果我净身出乎户,还用付抚养费吗?
2024-10-30 18:38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有平等的权利。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与前夫共同养育了两个孩子,并且房屋是四人的共有财产,因此,您有权要求将其中的一半或全部房屋产权留给自己的儿子。 如果您希望保留房产份额并获得另一部分,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通过继承的方式,您可以在不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直接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保留房产份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房产。 购买新房。如果您愿意承担额外的购房成本,可以购买一套新的住房,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因房产分割而产生的纠纷,还可以作为孩子的成长基金。 至于抚养费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父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具体金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需求、父母双方的收入状况等综合因素确定。在没有其他协议的情况下,通常会按月支付,直到子女成年或者有能力自立为止。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