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家孩子在学校,有个同学误会他,出言不逊,他俩就撕吧起来,那个同学先动手打他,他还手把那个孩子眼睛打了,左侧眶内壁骨折,报案了,请问咱家孩子有%多少责任
17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案件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在受到侵害时可以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您的孩子受伤是因为他人故意或过失导致的,那么他的家长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是有限的,其行为后果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负责。因此,在该事件中,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应当对孩子的伤害承担责任。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4条的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因此,即使孩子没有直接参与打架,也可能因为共同受害而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赔偿。 最后,由于这个事件发生在学校,学校是否有过错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如果学校存在管理不当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打架事件的发生,学校可能也需要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对于您的儿子受伤的情况,建议及时与警方沟通,并寻求专业的医疗和法律援助。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