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商品房交了首付,签了监时合同,房产局备了案,还可以退房吗?
回答数:584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开发商应当在交付使用前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以及配套设施设备等一并交给购房人。如果购房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约定条件的,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及利息。因此,在您购买的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的前提下,您可以选择不接受该商品住房,要求开发商退还所付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建议您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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