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双方协商好一人抚养一个,后来男方说小女儿一个在家孤单,让我把大的也送到他们家,让她俩姐妹有个伴,我觉得虽然我们离婚,的小孩分开对俩姐妹感情不好会淡薄,说把大女儿也送过去了,送去时男方说大女儿全部他管,所以在这一年我也没出抚养费,去年我接俩姐妹去看外婆还可以,今年不让我带俩姐妹去看外婆,请问,我有权带俩姐妹去给外婆行孝道吗?
26天前您有权带两个孩子去看望外婆。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有义务在不影响子女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定期与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外婆需要您陪伴,那么您就有权带孩子们去看望她。 至于关于支付抚养费用的问题,您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用的承担方式。如果您没有按照协议支付过任何抚养费用,您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中的相关责任,并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讨抚养费用。 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不同,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并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来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