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女带一个23岁的女儿,因和丈夫感情破裂欲离婚。婚后共同财产金石南里78平的房子,金朗园有一套房产虽不是本人名下但两人共同承担10平米和装修一共花费20万。女儿跟我。想问一下这要怎么划分财产呢?
2024-12-30 18:19在处理夫妻财产分割时,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共同财产的分配应当基于双方共同生活的期间以及对共有财产的贡献程度来确定。 如果一方有特殊贡献(如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可能需要适当予以考虑。 对于未实际参与共同生活的一方,其份额一般应按照贡献程度进行调整或给予补偿。 对于您提到的金石南里78平方米的房子及金朗园的房产情况,如果该房产是婚后共同购买,并且没有明确约定所有权归属,则应视为共同财产。此外,关于装修费用20万元,若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为夫妻共同支出,则这部分也应纳入共同财产范围。 至于女儿,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对其财产不享有所有权,但是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受到保护。 综上所述,考虑到上述因素,在财产分割中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实际贡献和贡献程度,同时尊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建议通过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助评估并制定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