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12年就职该家单位,现在是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想辞退我,电话通知让我写一份辞职报告,并给我多发三个月的工资,单位缴纳的保险也不再继续交,导致我现在生育保险也没办法报销,劳动合同只签到2014年,且劳动合同属于空白合同,没有标明工资薪金等,只有我本人的签字,无用人单位签章,合同一式两份都归公司保管,2014年以后再没有补签合同,请问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吗?如果有我应该怎样维权?
2021-06-29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