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和小李是同事,2000年10月小王向小李借款2万元,后小王去外地工作3年,其间,两人虽一直有联系,但未提还钱之事。2003年12月30日,小王回到家,小李找到小王,要求还钱,小王表示尽快,并在原借条上写下“2004年1月13日前还清”。2004年1月18日,小李找到小王要求还钱时,小王称其债务早已过诉讼时效,不用返还。

2020-11-26 18:1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建议您自己计算

2020-11-26 18:15:2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237今日律师解答 46651

相关推荐
民间借贷关于夫妻交代责任 1回答
离婚男方要给女方赡养费吗 1回答
结婚三年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需要归还吗 1回答
确认合同纠纷无效的审理要点 1回答
法律咨询追回被骗资金可靠吗 1回答
三个人,闹着玩其中我把另一个人的腿弄骨折了现在腿快治疗好了,现在要进行赔偿需要写赔偿协议吗? 1回答
七匹狼袜子侵权法院起诉赔偿标准 1回答
你好支付宝欠了快4万逾期200天了,现在每月还一点会不会拉入征信 1回答
儿子刚结完婚半年父母闹离婚儿媳有没有权利告骗婚 1回答
聋哑人车祸死亡保险赔偿金计算 1回答
没有选定仲裁委员会,协议还有没有效 1回答
分居两年准备离婚的老公杀人了怎么办 1回答
家有老婆老公想在外面找一个女的老婆应该怎样起诉他 1回答
昌都地区工伤认定到哪里 1回答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还有救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