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我在既有分期买的手机,借了5500,现在还了6500了,现在他们打电话还要我还5000,这属于高利贷吗?我可以告他们吗?
2025-06-04 05:24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款金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即月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则不属于高利贷。因此,在您的情况下,除非您已经超出该上限,否则不构成高利贷。 如果您认为借款合同中的条款不公平或违反法律规定,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多支付的部分款项。在起诉前,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