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的问题是。我一月份接的婚。女朋友怀孕了。她嫌弃我家穷 我原来有个车卖了 为了办婚礼 ,卖了五万。给她买钻戒花1万 婚礼前期花销两万 手里还剩两万 收礼 收了3万多点 结完婚女方就挑我各种毛病 说我赚的少 说我妈不关心她 她要求让我把房子写她名 才跟我领证。我们去公正处 公证处人员说房子贷款的 写不了别人名 然后她就让我写30万的欠条。不写就不领证,最后闹的分手了 可是没领结婚证。我拿出去的钱和我收的礼钱她一分不给 还说她怀孕了 打孩子还不够呢 我想恳求律师帮帮我
2024-08-17 09:28您的情况涉及婚姻关系纠纷,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解决。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并且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如男女双方自愿等。因此,如果你们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成立。 其次,关于您在婚前购买的车辆出售所得款项以及用于婚礼的相关支出,这些都应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您送给女友的首饰及其他财物,则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或证据证明为共同财产。 再次,关于您的收入与家庭经济状况,这可能会影响您在婚后的经济地位和生活质量。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对方补偿因离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抚养费等。 最后,关于您提出的“房产贷款”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您应该采取积极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理性对待感情问题,避免冲动行事导致更大的矛盾。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进行咨询。